基本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目录
本标准规定了与人体部位接近速度相关的安全防护装置的定位。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人体部位接近速度数值的参数,并提供了从探测区或安全防护装置的致动装置到危险区的最小距离的确定方法。
本标准中的接近速度数值(步行速度和上肢运动)已通过计时测试或实际经验验证。本标准给出了典型接近时计算最小距离的指南。本标准未考虑其他形式的接近,例如跑、跳或跌落。
注1:其他形式的接近可导致接近速度高于或低于本标准中规定的值。
本标准考虑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
a) 电敏保护设备[见IEC61496(所有部分)],包括:
———光幕和光栅(AOPDs);
———激光扫描器(AOPDDRs)和二维视觉系统;
b) 压敏保护装置(见GB/T17454.1、GB/T17454.2、GB/T17454.3),尤其是压敏垫;
c) 双手操纵装置(见GB/T19671);
d) 不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见GB/T18831)。
本标准规定了从探测区、探测面、探测线、探测点或联锁防护装置进入点至机器运动部件造成危险(如挤压、剪切、卷入)的危险区的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GB/T15706定义的机械。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因飞射的固体或流体材料、排放、辐射或电力所引起危险造成的风险。
注2:确定公式中侵入距离“C”值时,采用了14岁及以上人群的第5至第95百分位数间的人体测量数据。
注3:本标准中的数据基于工业经验;如果将本标准用于非工业目的,则设计者有责任考虑到这一点。
注4:本标准没有采用专门针对儿童的数据。在可获得儿童接近速度的具体数据之前,设计者在计算安全距离时有责任考虑到儿童可能更快或者儿童可能进入危险区之后才被探测到。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使用工具就能被移到比所计算的最小距离更靠近危险区的安全防护装置(如悬挂式双手操纵装置)。
根据本标准所得出的最小距离不适用于在已由防护装置或电敏保护设备提供保护的区域中探测是否有人存在的安全防护装置。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2
3.1 术语和定义 2
3.2 符号和缩略语 3
4 方法 4
5 全系统停机性能和最小距离计算的通用公式 6
5.1 全系统停机性能 6
5.2 最小距离 6
6 采用有源光电保护系统的电敏保护设备的最小距离计算 7
6.1 概述 7
6.2 探测区垂直于接近方向 7
6.3 探测区平行于接近方向 10
6.4 探测区与接近方向成一定角度 11
6.5 防止绕开电敏保护设备探测区进入危险区 13
6.6 间接接近---从探测区至危险区的路径被障碍物阻挡 15
7 压敏垫或压敏地板位置的计算方法 17
7.1 概述 17
7.2 台阶安装 17
8 双手操纵装置 17
9 不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 1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计算示例 19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危险机器功能的终止 26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考虑间接接近的示例 27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全系统停机性能的测量与计算 29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光束数量及其高出基准面的高度 31
参考文献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