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分为7个部分,本部分为GB 529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是依据GB 5296.1-1997《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的规定,对GB 5296.2-1987进行的第二次修订。本部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296.2-1999。
本次修订相对于上一版,主要有以下变化: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4.1条增加下述内容:“其基本内容和总要求应符合GB 5296.1的规定;”
——将“产品主要技术规格”改为“产品安全指标”;
——删除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安全认证”;
——将产品“生产者”改为“制造商”;
——将“图形标志”改为“储运标志”;
——5.3.6中,对“注意事项的标注应考虑如下内容”增加了下述条款:“有安全期限要求的产品,应以安全警示方式标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和“不当的处理,处置造成对环境的污染”等内容;
——在6.3“随同产品提供的信息资料”对“提供纸质使用说明书包括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外,还包括“非纸质载体(如光盘、企业网站等)其他内容”。
本部分应与GB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配合使用。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5 使用说明的内容2
6 使用说明的形式4
7 编制使用说明的基本要求4
8 使用说明的耐久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