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YY 91106-1999《电动手术台》。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手术台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手术台,该产品供胸、腹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泌尿科等施行一般手术用。
本标准与YY 91106-1999《电动手术台》主要差异如下:
———安全要求修改为按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执行;
———安全专用要求按YY 0570-2005《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执行;
———环境试验要求修改为按GB/T 14710-1993《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法》执行;
———删除了原标准中技术要求的非技术性内容4.7、4.12、4.13;
———更新了过时的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IEC60601-1:1988,IDT)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4710—1993 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YY0570—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IEC60601-2-46:1998,I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