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2112的本部分规定了重大国际活动的定义、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总要求、工作程序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我国境内举办重大国际活动时入境设备、器材、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食品、特殊物品的检验检疫,出入境人员、携带物、交通工具的检验检疫,国境口岸核生化恐怖事件监测和口岸卫生监督等工作。对于本部分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国际性活动,亦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211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N/T1466 国境口岸化学因子恐怖事件监测规程
SN/T1542 国境口岸核和辐射恐怖事件监测规程
SN/T1552 国境口岸生物因子恐怖事件监测规程
SN/T2112.2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2部分:人员及交通工具
SN/T2112.3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人员携带物
SN/T2112.4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4部分:设备、器材
SN/T2112.5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5部分:动植物及其产品
SN/T2112.6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6部分:特殊物品
SN/T2112.7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7部分:口岸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