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林业资源受害状况调查与损失评估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达到《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规定的重大气象水文灾害、地质地
震灾害、海洋灾害、生态环境灾害,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林业资源损
失调查与评估。其他自然灾害林业灾损调查与评估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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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6376—2010 自然灾害管理基本术语
LY/T1681—2006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
LY/T1812 林地分类
LY/T1821—2009 林业地图图式
LY/T1846—2009 森林火灾成因和森林资源损失调查方法
LY/T2012 林种分类
LY/T2416—2015 林业数表编制数据采集技术规程
《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1月18日)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资办发〔1996〕59号)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
《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修订版)》(林护发〔201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