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银(Ag)、砷(As)、钡(Ba)、铍(Be)、镉(Cd)、钴(Co)、铬(Cr)、铜(Cu)、锰(Mn)、钼(Mo)、镍(Ni)、铅(Pb)、锑(Sb)、硒(Se)、铊(Tl)、钒(V)、锌(Zn)17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它金属元素的测定。
当固体废物浸出液取样体积为 25 ml 时,17 种金属元素的检出限为0.7 μg/L~6.4 μg/L,测定下限为2.8 μg/L~25.6 μg/L。各元素的方法检出限详见附录A。当固体废物样品量在0.1 g时,17 种金属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0.4 mg/kg~3.2 mg/kg,测定下限为1.6 mg/kg~12.8 mg/kg。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干扰和消除1
5 试剂和材料2
6 仪器和设备2
7 样品3
8 分析步骤3
9 结果计算与表示4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6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
12 废物处理7
13 注意事项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常见多原子离子干扰及干扰校正常用数学方程式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