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代替GB/T6747—1986《船用车间底漆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车间底漆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用钢板、型钢和成型件经抛丸(或喷砂)表面处理达到要求的等级后施涂的车间底漆。该车间底漆作为暂时保护钢材的防锈底漆。 本标准与GB/T6747—1986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船用车间底漆》;
———本标准增加了对产品的分类;
———原标准中GB1764—1979《漆膜厚度测定法》改为GB/T13452.2—2008《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ISO2808:2007,IDT);
———原标准中GB/T1766—1979《漆膜耐候性评级方法》中第6章改为GB/T1766—2008《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中4.6;
———原标准中GB/T1767—1979《漆膜耐候性测定法》改为GB/T9276《涂层自然气候暴露试验方法》;
———原标准中GB3186—1982《涂料产品的取样》改为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ISO15528:2000,IDT);
———技术指标中增加含锌量指标,该指标定为“按产品技术要求”;
———技术指标中耐候性指标3 级和4 级改为1 级,按车间底漆的耐候性将产品分为Ⅰ-3、Ⅰ-6、Ⅰ-12三个等级;
———附录A 的A.2和A.3部分合并,且采用中国船级社产品认证指南中车间底漆焊接试验方案,增加角焊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