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生物动力学测量,相关标准起草参考以及人体暴露于机械振动与冲击精确描述的解剖学坐标系和基本中心坐标系。本标准中规定的局部解剖学坐标系适用于头部、颈根(头和颈系统的驱动点)、骨盆和手。对于其他骨胳局部的相应解剖学坐标系的建立,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原则。本标准规定的生物动力学坐标系适用于影响人体的直线和旋转振动与冲击的描述及测量参考系统。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生物动力学坐标系 1
3.1 方向 2
3.2 全身生物动力学坐标系 2
3.2.1 全身解剖学坐标系 2
3.2.2 全身基本中心坐标系 2
3.3 局部解剖学坐标系 3
3.3.1 解剖学坐标系:头 3
3.3.2 解剖学坐标系:颈根 3
3.3.3 解剖学坐标系:上躯干 3
3.3.4 解剖学坐标系:骨盆 3
3.4 手的生物动力学坐标系 3
3.4.1 解剖学坐标系:手 3
3.4.2 手传递力或运动的基本中心坐标系 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生物动力学坐标系图示说明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手的参考解剖学结构和生物动力学坐标系的解释性说明 10
参考文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