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由包装材料引起的食品(或模拟食品)感官特性变化的评价方法。
本标准可用于对产品适宜包装材料的初步筛选,也可用于在个别批次或生产环节中对包装材料进行后续的验收筛选(参见附录A)。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食品包装材料(如纸、纸板、塑料、箔材、木材等)以及任何可能与食品接触的材料与制品(如厨房器具、包装涂层、印刷品或设备的某些部分如密封处或管道等),以根据强制性法规用感官分析技术方法来保证食品与其包装材料的兼容性。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原则 3
4.1 包装材料固有气味的评价 3
4.2 包装材料对食品风味影响的评价 3
5 食品样品 3
5.1 总则 3
5.2 样品的制备 4
6 包装材料样品 4
6.1 总则 4
6.2 用于评价包装材料固有气味的样品的制备 4
6.3 用于评价包装材料对食品风味影响的样品的制备 4
7 感官评价 5
7.1 一般检验条件 5
7.2 评价员 6
7.3 包装材料固有气味的评价 6
7.4 包装材料对食品风味影响的评价 7
8 结果分析 7
9 评价报告 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工业上与包装相关的产品风险评估指南 9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推荐容器列表 1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模拟食品/温度模型示例 12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有可能引起食品感官特性变化的包装材料成分示例 13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应用非参数Wilcoxon检验分析评分法所得结果的示例 14
参考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