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泊车测距警示装置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
测距警示装置不能代替司机自动泊车,不是对泊车区域的其他人或物发出警报的装置。该装置仅是泊车时的辅助手段,不能减轻司机在泊车时应负的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型号编制规则2
4.1 产品代号2
4.2 分类代号2
4.3 分组代号2
4.4 设计序号2
4.5 变型代号2
5 要求3
5.1 一般规定3
5.2 结构4
5.3 功能要求4
5.4 防护性能7
5.5 耐异常电源电压性能7
5.6 电磁兼容性8
5.7 耐温度性能8
5.8 耐振动性能8
5.9 耐盐雾性能8
5.10 耐温度、湿度循环变化性能8
6 试验方法9
6.1 结构检测9
6.2 功能检测9
6.3 防护性能试验11
6.4 耐异常电源电压试验11
6.5 电磁兼容性试验11
6.6 耐温度性能试验11
6.7 耐振动试验11
6.8 耐盐雾试验11
6.9 耐温度、湿度循环变化性能试验11
7 检验规则11
7.1 合格文件和标记11
7.2 检验类别11
7.3 出厂检验11
7.4 型式检验12
7.5 验收检验13
8 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