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管理原则、技术指标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以煤、油、气为燃料、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锅炉,包含GB/T1921所列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04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各种参数系列的蒸汽锅炉和GB/T3166所列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MPa且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各种参数系列的热水锅炉。本标准不适用于余热锅炉、电加热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1921 工业蒸汽锅炉参数系列
GB/T3166 热水锅炉参数系列
GB/T427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5317 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GB/T16811 低压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
GB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273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