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507《水管锅炉》分为以下8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材料;
———第3部分:结构设计;
———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第5部分:制造;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
———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
———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
本部分为 GB/T1650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部分代替 GB/T16507—1996和 GB/T9222—2008,与 GB/T16507—1996和 GB/T9222—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 GB/T16507—1996中材料部分独立成分标准;
———将 GB/T9222—2008中材料要求及许用应力表等内容纳入本部分;
———增加了适应亚临界、超临界、超超临界锅炉的材料;
———删除了长期不用或低档次的材料;
———具体规定了境外牌号的材料和新材料使用要求;
———增加了常用材料的弹性模量和膨胀系数数据。
本部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瑞、吾之英、张显、程义、杨华春、骆声、徐沁、刘都槐、吕丽华、肖慧芳、刘树涛、陈秀彬。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6507—1996、GB/T922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