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医院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其他医疗场所的导向系统和医护人员专业导向系统的设置宜参考本部分。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导向系统的构成1
5 总则2
6 诊前导向系统2
6.1 设置范围2
6.2 通则2
6.3 入口2
6.4 停车场2
7 就诊导向系统3
7.1 设置范围3
7.2 通则3
7.3 导向要素的设置4
7.4 门诊部4
7.5 医疗科室4
7.6 急诊部4
7.7 住院部5
7.8 传染科5
8 诊后导向系统5
8.1 设置范围5
8.2 通则5
8.3 停车场5
8.4 出口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导向线的设计和设置7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医疗场所导向设计示例9
图1 通用内科符号的具体应用示例3
图2 小尺寸的通用外科标志的具体应用示例3
图3 保持安静图形标志4
图B.1 导向线设计示例7
图B.2 走廊处导向线设置示例8
图C.1 门诊部门厅导向设计示例10
图C.2 电梯、楼梯导向设计示例11
表A.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