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13159-1991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小容量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进入国家公用电话网和专用网时,所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也规定了4GHz和6GHz频段为国家公用电话网的干线频段及最低容量系列限制。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小容量数字微波通信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干线、支线及交换端局与64kbit/s用户间的数字传输和国际数字传输。
本标准与GB/T 13159-1991 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标准名称,删除原标题中的“接力”,并对应修改英文名称;
———将原标准中的附加说明纳入到前言部分;
———将原标准第1章标题修改为“范围”;
———将原标准第2章标题修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并更新了引用文件的编号和名称;
———原标准第5章存在悬置段,新增5.1“容量定义和分类”,将原标准中容量分类的相关内容纳入
5.1;
———将原标准5.2和5.3合并,标题为“工作频段和射频波道配置”,具体技术指标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更新;
———6.1标题中增加“64kbit/s”;
———第7章中增加对FE/CE 接口的建议;
———第8章中,删除原有子章节,增加“干线数字微波系统的中频频率宜为70MHz或140MHz”。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假设参考数字通道和假设参考数字段1
4 误码性能2
5 容量系列、工作频段及射频波道配置4
6 可用性13
7 接口参数14
8 中频频率15
9 系统间干扰容限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