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和蒸汽动力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主蒸汽压力不低于3.8MPa(表大气压)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
本标准与GB/T 12145-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定义及缩略语。
———修改了蒸汽质量指标。
———修改了锅炉给水质量指标。
———修改了凝结水质量指标。
———修改了锅炉炉水质量指标。
———修改了补给水质量指标。
———增加了闭式循环冷却水质量指标。
———修改了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指标。
———修改了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指标。
———修改了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应急处理。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定义及缩略语1
4 蒸汽质量标准2
5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2
6 凝结水质量标准3
7 锅炉炉水质量标准4
8 锅炉补给水质量标准4
9 减温水质量标准5
10 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标准5
11 闭式循环冷却水质量标准5
12 热网补充水质量标准5
13 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标准5
14 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5
15 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