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燃气轮机使用与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和机械驱动用的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为编制燃气轮机使用与维护文档提供依据。 本标准代替GB/T11371—1989《轻型燃气轮机使用与维护》。
本标准与GB/T11371—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GB/T13674《轻型燃气轮机燃料使用规范》和GB/T15135《燃气轮机词汇》为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的第2章);
———增加使用和维护人员在异常噪声级环境下工作时的防护措施(本版的4.10);
———增加了防爆炸要求(本版的4.12);
———修改了部分运行检查内容(1989年版的5.1.6、5.1.15);
———增加手动盘车要求(本版的5.1.12);
———增加故障紧急停机检查要求(本版的5.2.3.7)。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489 轻型燃气轮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13674 轻型燃气轮机燃料使用规范
GB/T15135 燃气轮机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