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接收模拟电视信号,并采用阴极射线管(CRT)、液晶(LCD)、等离子体(PDP)显示器件的电视广播接收机(包括彩色电视机和黑白电视机,以下简称电视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屏幕尺寸不小于37cm 的彩色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离子体电视机和不小于31cm的黑白电视机,是制定产品规范和检验产品质量的依据。
屏幕尺寸在37cm 以下的彩色电视机和31cm 以下的黑白电视广播接收机制定产品规范和检验产品质量时,可参照使用。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一般要求 2
3.1 电视制式 2
3.2 接收频道 2
3.3 电视中间频率 2
3.4 群时延特性 2
3.5 使用条件 2
3.6 正常测试条件 2
3.7 图形符号 2
3.8 互连配接要求 2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3
4.1 外观、结构要求和检查方法 3
4.2 电视机的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3
4.3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10
4.4 安全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10
4.5 主观试验评价方法 10
4.6 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11
4.7 可靠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11
4.8 开箱要求和检验方法 11
4.9 工艺装配检验要求和方法 11
5 检验规则 11
5.1 鉴定检验 11
5.2 交收检验 13
5.3 例行检验 15
6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16
6.1 标志 16
6.2 包装 17
6.3 运输 17
6.4 贮存 1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开箱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判据 18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工艺装配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22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环境试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23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性能要求检验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24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我国电视频道的划分表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