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切片机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直径大于150mm电动圆形切割刀片和往复式进料滑板的可移动切片机。它们一般用于商店、餐厅、超市和食堂等。
该类切片机包括:
———水平进料切片机(手工操作:见图1;或自动化操作:见图13);
———重力进料切片机(手工操作:见图2;或自动化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实施后生产的切片机。
本标准不涉及工业用切片机。这类切片机被固定安装在某一位置,通常用于肉联厂和肉制品加工厂。
前言Ⅰ
引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定义和描述1
4 危险列表4
4.1 机器危险4
4.2 电气危险4
4.3 失稳危险4
4.4 忽略卫生条件造成的危险4
4.5 忽略人类工效学造成的危险4
4.6 噪声及振动危险5
5 安全要求与措施5
5.1 机械危险5
5.2 电气危险7
5.3 稳定性7
5.4 卫生7
5.5 人类工效学8
5.6 噪声与振动8
6 安全要求与措施验证8
7 使用信息10
7.1 总则10
7.2 说明书10
7.3 操作人员培训11
7.4 标志1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合理设计以保证切片机清洁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