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
《弧焊设备》涉及的范围为电弧焊机及其辅机具,预计结构是分为12个部分,本部分为《弧焊设备》的第6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974-6:2003《弧焊设备 第6部分:限制负载的手工金属弧焊电源》。
本部分规定了额定最大焊接电流不超过160A的弧焊电源的结构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适用于带热切断装置的、限制负载的手工金属弧焊电源。
这些弧焊电源主要由非专业人员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
——旋转式弧焊电源;
——带遥控的弧焊电源;
——变频式的弧焊电源。
本部分与IEC 60974-6:2003的差异:
——取消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在3.3的E 43R后面增加我国对应的焊条型号E 4303。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定义1
4 环境条件2
5 试验条件2
6 防触电保护3
7 热性能要求4
8 非常规运行5
9 热切断装置5
10 供电电源的连接6
11 输出6
12 控制回路7
13 防触电装置7
14 机械要求7
15 铭牌8
16 输出调节9
17 使用说明书和标识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铭牌的实例11